
| 刘宪权,华东政法学院教授,1955年生,原籍江苏常州,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荷兰艾柔默思大学博士,博导。著有《金融风险与犯罪惩治》、《证券市场与证券犯罪探论》等著作,并在《法学》、《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四百余篇。 |
| 专题笔谈 从原因自由行为理论谈醉酒交通肇事的行为性质 危险驾驶行为的罪刑评价——以“醉酒驾驶”交通肇事行为为视角 处理高危驾车肇事案件亟需界定的界限 我国刑法有必要增设危险驾驶致人死伤罪 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合理性分析 梅 理论前沿 刑事司法中网络舆论的价值及其实现——“醉驾”、“飙车”案的延展性思考 热点透视 对醉酒驾车行为性质的思考——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 刍议酒后驾车肇事行为的司法认定 一以黎景全案和孙伟铭案为切八点 酒后驾车行为不应该独立成罪 杭州胡斌飙车撞人案的透视与评析 醉酒驾驶行为的司法认定 醉酒驾车犯罪案件三议——从孙伟铭和黎景全醉驾犯罪案谈起易益 略论醉酒驾车者主观罪过形式的判定 博士论坛 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要件 涉罪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理与司法衔接 论交通肇事案件审理中的刑事理念——对杭州飙车案的反思 交通肇事罪共犯疑难问题研究——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第7条的规定 论交通肇事罪适用的空间范围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刑事立法评析 实务探索 飙车行为的定性分析 交通肇事量刑中的赔偿因素考量——基于百份判决书的统计分析 学术争鸣 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之罪过形式探讨 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正名——兼议“危险驾驶”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不相当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问题研究 博后报告 略论交通肇事罪之逃逸行为 疑案分析 试论驾驶机动车“碰瓷”行为的定性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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