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概述 第二章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第三章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第四章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第五章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第六章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第七章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第八章 非法狩猎罪 第九章 非法战胜农用地罪 第十章 非法采矿罪 第十一章 破坏怀采矿罪 第十二章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第十三章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第十四章 盗伐林木罪 第十五章 滥伐林木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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