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刘太刚,男,1966年生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非营利组织法及宪法行政法。先后于中国人民太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4—1995年间赴香港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1998—2000年问任澳门唐志坚、关翠杏立法设员办事处法律顾问,协助澳门立法议员参与澳f徊归立法。2005—2006年问赴美国伊力诺依理工学院芝加哥——肯特法学院作访问学者,研修非营利组织法。现任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委员: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特邀信息员,曾任国家监察部第三批特邀监察员、北京市海淀区第六、七届政协委员。著有《世贸法学》、《行政许可法注评》、《以案说法——行政许可法》,合作主编《中国县级行政组织立法研究》。为《行政法学》、《行政程序法比较研究》、《国家赔偿法释论》等著作的副主编,在海内外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 |
| 序一 导言 公共管理视角的中国非营利组织研究:反思与期待 第一章 语词变幻的背后——几组与非营利组织相关的近义名词 1.1 指向非营利组织的近义名词 1.2 “非营利组织”与“非政府组织” 1.3 “市民社会”、“公民社会”与“民间社会” 1.4 “非赢利组织”、“非盈利组织”与“非营利组织” 1.5 “诚信”、“公信力”、“问责”、“受托责任”等 第二章 非营利组织的界定与特征辨析 2.1 对非营利组织的学术界定 2.2 对非营利组织的法律界定 2.3 非营利组织的特征辨析 2.4 结语:对非营利组织的新界定 第三章 民营企业家创办的非公募基金会 3.1 慈善需求与民营企业家的慈善供给 3.2 民企基金会的基本状况 3.3 影响创设民企基金会的主要因素 3.4 业务主管单位是否构成创设基金会的障碍? 3.5 民企基金会的专职人员及组织机构状况 3.6 民企基金会的信息公布状况 3.7 民企基金会的筹款状况 3.8 民企基金会的对外宣传状况 3.9 民企基金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状况 3.10 民企基金会之间的交流状况 3.11 创办民企基金会对创办/发起人企业的影响 3.12 民企基金会创办人/发起人对于基金会现状的满意度 3.13 民企基金会当前存在的问题 3.14 民企基金会对相关政策制度的改进建议 3.15 政策建议:拆除政策制度枷锁,解放基金会的公益力 附录1:中国大陆民企非公募基金会名录 附录2:中国大陆民企非公募基金会调研提纲(基金会版) …… 第四章 非营利组织视角下的事业单位改革 第五章 我国的慈善法制 第六章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立法体系汲非营利基本法的立法模式 参考书目 后记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