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适用对象】 案例1 行政处罚的对象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案例2 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案例3 行政处罚的对象以及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原则 第四条 【适用原则】 案例4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是否必须遵循比例原则 案例5 信赖保护原则 案例6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案例7 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适用目的】 第六条 【被处罚者权利】 案例8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的,其复议期限应当从行政拘留被解除之后起计算 第七条 【被处罚者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八条 【处罚的种类】 案例9 当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行为应当并处两种处罚方式时,行政机关能否因同时适用减轻处罚的规定而变更并罚方式,仅选择两种并罚方式之一进行处罚 第九条 【法律对处罚种类的设定】 第十条 【行政法规对处罚种类的设定】 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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