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权威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精选法规——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最密切、最直接的条文规定 专业解读——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实用附录——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法规提要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警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 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 公安部“五条禁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和范围] [维护国家安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三条 [基本要求和宗旨] 第四条 [活动准则] [公安纪律] 第五条 [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职权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 第七条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权利]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 [禁止人民警察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中有以下违法行为] 第八条 [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的权利]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 第九条 [盘问、检查的权利] [继续盘问] [禁止人民警察实施继续盘问过程中有以下违法行为] [在哪些情形下不得适用继续盘问?]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或正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嬰儿的妇女以及已满70周岁的老年人适用继续盘问时,应当遵守什么規定?] [被盘问人在继续盘问期间突患疾病或者受伤的。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被盘问人在继续盘问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第十条 [紧急情况下使用武器的权利] [人民警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 [什么情况下人民警察不得使用枪支等武器?] [人民警察遇有什么情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使用警械的权利] [什么情形下人民警察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什么情形下,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十二条 [刑事强制措施] [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拘传]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拘留] [逮捕] [其他侦查措施] 第十三条 [优先通行权] [警车在执行什么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享有优先通行权?] 第十四条 [对精神病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权利] 第十五条 [交通管制权]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的职权]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现场管制权] 第十八条 [其他机关警察的职权] 第十九条 [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应履行职责] 第三章 义务和纪律 第二十条 [基本义务] 第二十一条 [救助义务] [治安调解] [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 [治安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則] [及时查处报警案件] [110报警服务台的受案范围] 第二十二条 [禁止行为] 第二十三条 [按照规定着装等义务] [着装] [警徽] [警证]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组织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管理] [人民警察职务序列] 第二十五条 [警衔制度] [警衔等级设置] [警衔的晋级] [警衔的降级] [警衔的保留、取消] [警衔津贴] 第二十六条 [任职条件] 第二十七条 [人民警察的录用] 第二十八条 [领导职务任职条件] 第二卜九条 [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 [服务年限和最高任职年龄] 第三十一条 [奖励制度]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集体或个人获得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奖励分为哪几个等级,各等级奖励待遇是什么?] [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奖励?] 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二二条 [上级决定和命令的执行] [上级] [下达命令] [命令的执行] [不同建制的公安民警执行职务时的指挥原則] 第三十三条 [拒绝执行超越法定职责的指令] 第三十四条 [公民和组织的支持和协助义务]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应受处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经费来源] 第三十八条 [警察工作所必需的通讯、训练设施和交通及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三十九条 [国家加强警察装备的现代化建设] 第四十条 [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十一条 [抚恤和优待]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因战致残的情形有哪些?] ……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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