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吴大华 男,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
| 自序 第一部分 思想·体系·制度 1.胡锦涛同志的民族法制思想初探 2.论中国特色的民族法治 3.形成并完善中国特色民族法律体系的几点思考 4.中国民族问题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二十周年 5.中国少数民族人权保障与少数民族犯罪问题分析 6.“少数人权利”概念辨析 7.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实施途径分析 8.建国60年中国民族法制建设和民族法学研究发展与思考 9.新中国民族法制六十年的探索与发展 第二部分 习惯法·民间法 1.民族习惯法研究与法治的本土资源 2.论民族习惯法的渊源、价值与传承——以苗族、侗族习惯法为例 3.论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自主发展与人权保障——文化多元视角 4.试析民间法的存在合理与国家法的立法完善——以法律多元的文化背景为视角 5.关于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法律思考 6.刻在石头上的法律 7.侗族法文化的人类学考察研究 8.“款”:侗族社会的“法律” 9.侗族习惯法中的罚则研究 10.侗族习惯法在当今侗族地区的运用研究——以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为例 第三部分 地区开发·学科拓展 1.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西部开发的法律制度 2.制度的治理:欠发达地区形成长效开发机制的保障——以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为视角 3.论西部开发与少数民族人权保障——理念、政策与制度 4.当前我国民族法学学科发展问题漫谈 5.论法人类学的起源与发展 附录 知易行难——民族法学家吴大华教授访谈录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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