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研究老年立法的紧迫性 第一节 法律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 第二节 加强老年立法研究的必要性 第三节 研究老年立法学是世界性的要求 第二章 老年立法与其他立法的共性 第一节 同为法律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第二节 任何法律所调整的都是一种社会关系 第三节 法律都具有雷同的法律结构 第四节 所有立法都有一个预测和决策的过程 第五节 良好的法律都有其共同的立法语言要求 第三章 老年立法的特性 第一节 老年法维护老年人特殊的权利 第二节 老年人同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不能混同 第三节 老年人同退休的概念不能混同 第四节 老年立法有自身的层次性和边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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