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学术文库。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是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我国理论法学领域的唯一重点研究基在地。 2002年,中心的法学理论学科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2004年,以中心为基础和依托,以法学理论学科为核心,联合经济学、政治学、国际政治等学科设立的吉林大学法律与经济全球化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被确定为98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007年,经过教育部的验收评估,中心法学理论学科作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成果获得通过,并同时被教育部批准继续成为新一轮国家重点学科进行建设。2007年,以中心教师为主体的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教学团队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中心的建设目标是建成全国领先、并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法学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信息中心的咨询服务中心。 以权利为视角深刻剖析现代社会中性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全面展示性法律规范的发展历程和未来走向 ——著者 |
| 李拥军,男,生于1973年10月,汉族,天津宁河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教授。2007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独立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部级项目5项,在《法律科学》、《社会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政治与法律》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随笔4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摘文或摘要。 |
| 总序 导言 性权利——权利曲谱中的新乐章 第一章 重要与稀缺——性权利形成的基石性条件 一、性因重要而不可或缺——性对于人的价值和意义 二、性因压抑而资源稀缺——性在人类社会中的生存状态 三、重要和稀缺——性权利形成的基石性条件 第二章 意识与话语——性权利观念的历史演进与发展脉络 一、性权利观念形成和发展的基本历史脉络 二、现代性权利观念的理论源泉和发展动力 三、权利术语和话语的提出与使用:性权利理念的形成 第三章 自然与社会——性权利存在的合理性基础 一、性权利存在的人性基础 二、性权利存在的社会基础 三、自然与社会-现代性行为立法不能忽略的因素 第四章 概括与细分——性权利的本体论阐释 一、性权利的概念和内容 二、性权利的存在形态和基本类型 三、性权利取得与实现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宽容与不容——性权利运作的基本路径 一、法对性的日益宽容 二、法对性的日益严厉(不容) 三、关于性权利运作的基本路径的解析 第六章 解读与批判——以权利为视角对中国当代性行为立法的反思 一、强奸罪的建构模式 二、婚内强奸的认定 三、性纠纷的解决机制 四、聚众淫乱罪与聚众淫乱违法行为 五、对色情作品(淫秽物品)的控制 六、军婚的特殊保护制度 第七章 自由与规制——从法律规则的角度对性权利和性义务的解析 一、性资源的分配机制——专偶型的婚姻制度的形成 二、对性资源产权制的维护机制——对强奸、通奸行为的惩戒 三、亲属间性行为的阻止机制——乱伦行为的禁忌 四、从法律规则的角度对性权利和性义务的解析 结语 性权利——和谐社会不能省略的维度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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