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西部区域特征与法制统一性研究》:近代以来,不少仁人志士都意识到学习、借鉴国外法制与结合本国实际,挖掘本土制度性资源同等重要。故自清末修律开始,便有了对我国地方人情风俗的调查研究,出现了诸如《民事习惯调查报告录》、《中国民事习惯大全》等著述,并产生了一定影响。像严谔声的《上海商事惯例》,甚至被吴经熊肯定为与《齐民要术》先后辉映的开路之作。现今学者也多主张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应足够尊重区域因素和本土制度性资源,高度关注习惯法、民间法等因素与国家法制统一的关联性,希望能够尊重和了解地方人情风俗,尽力避免国家法制统一在实施中遭遇尴尬。 |
| 王作全,留日法学博士,青海民族大学教授,该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点首席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等职。2003年获青海省“优秀法学家”荣誉称号。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民委等多项科研项目。著有《三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研究》,主编《商法学》、《昆仑法学论丛》等著作、教材。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多篇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马天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青海省优秀法学家,全国检察专家,青海省法学会专家学术委员会委员。著有《中国的法治和法制的中国》等著作,公开发表文章70多篇,多篇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马旭东,法学硕士,青海民族大学法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参编《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教材,著有《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研究》(合著)等著作,公开发表论文20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并参与教育部、国家民委等多项科研课题,多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
|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中国西部区域特征分析 第三章 法制统一性解析 第四章 法制的区域性及西部区域对法制统一性的影响 第五章 西部区域法制统一性之实现 第六章 西部区域法制统一性的立法设想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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