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厉尽国 男,1976年9月生,山东省五莲县人。1998年于山东财政学院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4年于山东大学获得法理学专业法律硕士学位,2007年于山东大学获得法理学博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任职于山东省五莲县审计局,2004年进入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任教,现为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讲师,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博士后,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民间法研究所研究员,山东省法理学会副秘书长,山东省法律方法论研究基地成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法理学以及经济法学。已发表的论文主要有“权利的法文化学阐释”、“论法学研究中的民间法范式”、“论裁判规则及其公共性”、“论法律的文化结构及其功能”、“法律论证何以为法律辩护”、“关于法律全球化的法哲学思考”、“试论实践法治的方法之路——以习惯法的司法进入为语境”、“多元纠纷解决视野中的民间法”、“‘疑难案件’中的法律推理与司法论证——基于许霆案的分析”、“习惯法制度化的历史经验与现实选择”等。作为主持人或重要成员承担学校以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 |
| 总序 导论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现状述评 三、核心概念与论题解说 四、研究方法与框架 第一章 习惯法的理论基础 一、法治重构与习惯法奠基 二、对法律本质的现象学分析 三、法律的特殊性与普遍性 四、律的文化结构及其功能 第二章 习惯法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习惯法概念诸说 二、习惯法概念释义 三、习惯法的分类 第三章 习惯法的历史考察 一、从起源角度考察习惯法 二、从西方历史的角度考察习惯法 三、从中国历史的角度考察习惯法 第四章 国家法治视野中的习惯法 一、习惯法对于中国法治的价值 二、习惯法在法律方法中的应用 三、习惯法在司法过程中的确认 四、习惯法的法律效力问题 第五章 习惯法在不同法域中的应用 一、习惯法在私法领域中的应用 二、习惯法在公法领域中的应用 第六章 民间治理视野中的习惯法 一、超越国家主义的法治 二、民间治理及其习惯法资源 三、当代中国习惯法的基本状况 四、习惯法在民间治理中的实践 结语 再论法治理想以及习惯法价值 附录 一、白村村规民约(1993) 二、果地村委会村规民约(1980) 三、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县新旧村规民约三则 四、山东传统民事习惯调查记录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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