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书从宪法判断的概念入手,深入讨论了抽象审查与具体审查之间的差异,并从“违宪法律的效力”、“宪法解释的效力”以及“抽象审查判断的效力”等三个与宪法判断效力有关的话题作为切入口并进行批判性的研讨。 在此基础上,作者在最后一章为我国的制度构建提供参考建议,分析并抽象出两类审查制度中宪法判断效力的共同基础。从而,这一基础性结论就可为我国的制度构建提供一般的借鉴意义。 |
| 陈运生,男,法学博士,现任教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学术上专攻宪法学,法学方法论。在《法学研究》、《法学杂志》等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 |
| 第一章 序论 第一节 欠缺效力意识国家里的一个尝试性研究 一、本研究的中国问题意识 二、国内外的研究概况 第二节 本研究的基础与框架 一、“宪法判断”的内涵 二、效力的一般原理 三、宪法判断的效力类型:一个鸟瞰式的概观 第二章 两类制度下宪法判断的效力 第一节 抽象审查v.具体审查 第二节 抽象审查制度下宪法判断的效力 一、判断行为的效力:形式性确定力 二、判断结果的效力 三、抽象审查判断效力的内部比较 第三节 具体审查制度下宪法判断的效力 一、判断行为的效力:形式性确定力 二、判断结果的效力 第三章 宪法判断对国家机关的效力:一个具体研讨 第一节 引言:尴尬的权威 第二节 宪法判断对立法机关的效力 一、抽象审查制度下三类效力之具体展开 二、具体审查判断对立法机关的个案效力 第三节 宪法判断对行政机关的效力 一、抽象审查制度中的特定问题 二、具体审查制度中的个案效力之特色 第四节 宪法判断对司法机关的效力 一、宪法审查的司法性及其判断的确定力 二、宪法判例与效力 三、宪法审查机关与其他法院的关系 ——以德法两国为例的说明 第四章 与宪法判断效力有关的其他若干问题 第一节 违宪法律的效力 一、违宪法律无效乎 二、违宪法律的无效决定权力 三、违宪法律的对象效力范围 四、有关违宪法律时间效力的两种学说 五、违宪法律的时间效力范围 第二节 宪法解释的效力:一个反思性研讨 一、引言 二、主流学说及问题之所在 三、宪法解释与规范形成 四、宪法解释的效力 五、宪法解释的附随效力 第三节 抽象审查判断:在规范体系中的效力位阶 一、抽象审查判断的规范属性 二、抽象审查判断之规范属性的反讽 三、抽象审查判断:一个综合性的效力体系 第五章 返观中国:宪法判断效力制度之展望 第一节 宪法判断效力之通约性 一、两类宪法判断效力的基础 二、类型兼容与效力互补 第二节 我国宪法判断效力制度的未来展望 一、中西基础与法理的比较:“求同存异” 二、宪法判断效力的制度构建中应当考虑的因素 三、我国宪法判断效力制度的未来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为了不忘却的纪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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