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代德国哲学家stein说过:“人完全不能学或教哲学,只能探讨。”这本集子同样不能教人以法哲学,因为学问的本质足一种创造,我仅期待着以此与人开始法哲学的新探讨。 |
| 郑永流,湖北省人,法学博士,博士生生导师,现系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教授,主讲法理学、法社会学和比较法总论课程。出版著作有:《法治四章》、《法律方法阶梯》、《转型中国的实践法律规》等。翻泽著作住《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法律思维导论》、《为权利面斗争》等。 |
| 第一编 法哲学 法哲学是什么 法哲学名词的产生及传播考略 自然法,一个绝代佳人 人格、人格的权利化和人格权的制定法设置 实践法律观要义——以转型中的中国为出发点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法律思想初探 亚当·斯密的法律思想述评 再议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商品经济与计划经济中主要法律价值的对比 第二编 法律方法 安身立命,法学赖何——法学的“科学性”及自主性数论 出释人造——法律诠释学何为及与法律解释学的关系 法学方法抑或法律方法 法律判断形成的模式——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顾盼 法律判断的大小前提建构及其方法 义理大道,与人怎说——法律方法问答录 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中德情妇遗嘱案之比较和评析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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