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菲利普·斯科菲尔德(Philip Schofield),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教授。 边沁研究所主任,《边沁著作集》总编。 |
| 总序 译者说明 前言 缩略语表 第一章 真确实体和拟制实体 第一节 实体理论和功用理论的产生过程(1770年代) 第二节 幸福学、本体论、逻辑学、语言学和实体论(1813~1815) 第三节 各种实体、话语一信仰的主观性、信仰正确与否的标准 第四节 拟制实体的解释技术 第五节 本体论:自然主义与主观主义? 第二章 功用原则 第一节 “苦乐感觉就是一切”及其心理学说明(1810年代中期) 第二节 功用主义、苦乐的来源和计算(多数和少数的关系) 第三节 功用主义与政治算术 第四节 功用原则作为唯一正确的原则及苦乐感觉的主观性 第三章 自然法和自然权利 第一节 《政府片论》、法实证主义及对自然法学说的批评(1776) 第二节 对美国革命时代的权利宣言的批评(1775、1789、1818和) 第三节 “对法国人权宣言草案的评论”(1789)和虚骄夸张的“胡说”(1795) 第四节 态度的转变:反对恶政的安全的宣言(年代) 第五节 从自然法和自然权利到功用原则和法定权利(逻辑学和语言学) 第四章 法国革命 第一节 法国革命与激进主义转向:若干争论 第二节 “对三级会议的构成的思考”(1788~1789)和政治平等 第三节 “法国宪法典草案”(1789)、“法国司法组织新方案草案”(1790)、普选权和法官任命 第四节 在法国革命期间对英国宪法的看法的变迁 第五节 关于贫民孩童教育的论著(1797—1798)的反民主倾向 第五章 邪恶利益的出现 第一节 全景狱与邪恶利益观念(1803) 第二节 《政府片论》(1776)和法律改革 第三节 法律改革和政治改革可以分开?(1792~1793) 第四节 《苏格兰改革》(1806~1807)和律师的邪恶利益 第五节 邪恶利益和法律职业(1804) 第六节 邪恶利益:从法律制度到政治制度(1809) 第六章 议会改革 第一节 皈依政治激进主义(1804—1809) 第二节 “问答集”和议员资质的保障(1809) 第三节 “导论”与议会改革(1816~1817) 第四节 政治谬误(1809~1811) 第五节 《议会改革计划》的出版和向众议院递交的改革建议(1817~1818) 第六节 《边沁的激进改革法案》与“激进主义但不危险”(1819—1820) 第七章 教会 第一节 反对宗教制度(1770年代中期之前) 第二节 《英格兰教会》对安立甘教会的批判和教会安乐死 第三节 批评自然宗教(1822) 第四节 批评(保罗的)启示宗教 第五节 宗教就像贸易 第八章 殖民地和宪法 第一节 关于殖民地的思想:一致性与不一致性 第二节 反对拥有殖民地:以经济视角为主(1792年之前) 第三节 关于西班牙的论著:殖民地的宪法弊害(1820~1822) 第四节 边沁关于殖民化的态度:不一致背后的一致(1801和1831) 第九章 法典化、宪法和共和主义 第一节 早期法理学论著内抽象的主权和宪法理论(1770年代中期到年) 第二节 好政府的基本原则: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依附和责任,而非权力的分立与平衡(以年为法国起草的宪法典为主) 第三节 万全法典(1808) 第四节 世界的立法者:法典化和宪法改革的关系的演变 第十章 公开性,责任和政府建筑 第一节 自由政府和独裁政府的差别:公开性、责任、最终抵抗权能、交流 第二节 公开性与建筑学 第三节 公共观念法庭 第四节 公共观念法庭、妄念和出版自由 第五节 公共观念将日趋开明 第六节 公开性、不信任及其例外 第十一章 邪恶利益的解药:官员资质 第一节 宪法理论三原则与官员资质理论 第二节 早期的官员资质理论:正直性和才干及其保障(1809年之前) 第三节 官员资质及三种资质的平衡(1809~1818) 第四节 官员资质理论的发展(1820~1821) 第五节 《适用于公职的经济学》(1822)和官员资质的保障 第六节 官员资质理论和宪法典的制度结构 第十二章 法律改革的政治学 第一节 邪恶利益出现后的功用主义法律改革:重点和策略(1824) 第二节 司法改革:从法国草案到宪法典(1820年左右) 第三节 司法改革:批评皮尔和布鲁厄姆(1826~1831) 第四节 《司法和法典化请愿书》(1829) 第五节 “司法请愿补遗”与简易程序(1829年春) 第六节 法律改革联合会和奥克奈尔的努力的失败(1829~1930) 第七节 议会改革(1828~1831) 第十三章 最后的话 第一节 自我肖像:死人对活人的功用 第二节 全书总结 参考文献 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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