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们面对的已经是一个经由前人的实践产生出的法治状况,已经处于被规定的结构中,我们要做的就是观察、认识、理解并改变这个结构。本书分为行动、文化与秩序和法律多元、社会控制与秩序两篇,围绕秩序是如何形成的这个中心问题,透视了法律与多元社会控制之间的复杂关系,揭示了行动的结构性要素。 |
| 王启梁,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 |
| 法律社会学研究的经验路线(代序)陈柏峰 导言:观察法律与秩序 上篇 行动、文化与秩序 第一章 为了生活使用暴力与暴力对生活的毁灭 一、引论:问题与方法 二、私力救济与暴力性私力救济 三、暴力性私力救济发生的结构性原因 四、讨论:暴力性私力救济的控制与治理 第二章 非正式制度的形成及法律失败 一、问题:非正式制度的产生与法律失败 二、作为非正式制度的纳西族“情死” 三、法律、宗教与纳西族“情死”的发生 四、讨论:“情死”发生原理对法治建构的启发 第三章 宗教与民间纠纷的发生及解决 一、引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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