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李秀芳著 作者简介: 作品:《寿险精算实务》《保险精算》《寿险精算实务实验教程》《精算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国保险公司效率问题研究》《寿险精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专项训练综合指导(A级)(1光盘)》 |
| 1 寿险定价 1.1 定价的基本概念 1.1.1 定价原则 寿险定价要遵循一系列的原则,如充足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可行性原则、稳定性原则及弹性原则等。 1.充足性原则 充足性原则是法律要求的首要原则,也是保险经济关系确定要求的原则。它是指寿险费率应高至足以抵补一切可能发生的给付以及有关的费用。如果费率不充足,就会导致保险公司缺乏偿付能力,从而可能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寿险费率不能太低,寿险费率的最低限必须足以补偿给付以及经营活动的开支和保险公司的应得利润。为测定寿险费率是否充足,必须将实际给付率与预定给付率加以比较。给付率是指用于给付的成本(包括保险金与理赔费用)占保费收入的百分比。若实际给付率大于预定给付率,则表明费率偏低,除非保险公司在费用上的节省足以弥补这种损失,否则将会减少公司的预期利润乃至亏损、破产。对于寿险公司来说,预期的给付率中主要的部分是根据寿险业经验生命表以预定利率计算的,各公司同种寿险产品之间大致相当,而实际的给付率却可能由于各公司的承保水平、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率等的不同而大不一样。因此,即使是同一险种使用同一费率,对某些公司来说具有充足性,而对另外的公司却可能没有充足性。 2.合理性原则 若实际给付率远小于预定给付率,那么保险费率偏高,此时会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人会获得太多的非正常经营性利润,这时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责令保险人降低费率,以使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恰如其分地制定保险费率。 …… 更多 |
| 上篇 寿险精算理论与实务 1 寿险定价 1.1 定价的基本概念 1.1.1 定价原则 1.1.2 定价过程 1.2 寿险定价方法 1.2.1 净保费加成法 1.2.2 资产份额定价法 1.2.3 宏观定价法 1.3 定价的各种假设 1.3.1 影响定价假设的因素 1.3.2 定价假设 1.4 资产份额定价法 1.4.1 资产份额定价的过程 1.4.2 资产份额法的基本公式 1.4.3 调整保费 1.4.4 利润变动 2 寿险准备金评估 2.1 不同视角下的准备金 2.1.1 准备金的来源与定义 2.1.2 不同视角下的准备金 2.2 法定责任准备金的评估方法 2.2.1 均衡净保费法 2.2.2 修正净保费评估法 2.2.3 保单保费评估法(ppm) 2.2.4 累积法 2.2.5 加拿大资产负债方法(calm) 2.3 评估基础的选择 2.3.1 评估死亡率的选择 2.3.2 评估利率的选择 2.4 准备金方法在实务中的应用 2.4.1 平均准备金与期中准备金 2.4.2 准备金调整 2.5 利率敏感型寿险的评估 2.5.1 可变动保费万能寿险 2.5.2 固定保费万能寿险 2.5.3 可能的变化 2.5.4 充足准备金最小值 2.6 年金评估 2.6.1 趸交保费延期年金的评估 2.6.2 年交保费年金的评估 2.6.3 可变动保费年金的准备金 2.6.4 即期年金 2.7 变额保险的评估 2.7.1 年交保费变额寿险 2.7.2 趸交保费变额寿险 2.7.3 变额年金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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