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15781—1995《森林抚育规程》。 本标准与GB/T 15781—1995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增加了前言和规范性引用文件; ——调整了原标准的结构和相关内容; ——强调了森林生态功能的发挥,增加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规定; ——将林木分级改为林木分类; ——增加了修枝的有关规定; ——仅针对中幼龄林开展抚育活动,近熟林以封育为主; ——加强了竹林抚育的内容; ——增加了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的内容; ——删去了疏伐的概念,针对中龄林统一采用生长伐方式; ——改变了有关采伐强度、间隔期等控制指标; ——删去了有关抚育作业调查设计的内容; ——更换了附录A的内容; ——增加了附录B、附录C、附录D的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