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修改采用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26号标准(2006)《实蝇非疫区的建立》。 本标准与ISPM第26号标准(200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明确了涉及的重要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概要性说明,以及参考性附录2“水果抽样参考”; ——对部分针对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缔约国提出的要求和内容条款进行了删减。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学难、刘海军、陈乃中、吴佳教、梁帆、赵菊鹏、顾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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