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木制玩具产品在生产、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木制玩具产品及其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环境行为提出了控制要求。 本标准参考了德国蓝天使环境标志授予基本标准《木制玩具》(RAL一UZ130)。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3月1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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