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氨氮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氨氮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1—87)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7年,原标准起草单位是江西省赣州地区环境监测站。本次为首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标准的名称由《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改为《水质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增加30mm比色皿测定方式,降低了方法的检出限,扩大了方法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了方法的测定下限和测定上限。 ——合并了结果的计算公式。 ——修改了规范性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l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1一87)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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