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增加了声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一节,明确规定对建设项目的固定声源和流动声源的环境影响应分别进行评价。 ——根据国内外新的研究成果和《声学户外声传播衰减第2部分一般计算方法》(GB/T17247.2),对工业企业、公路(道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飞机噪声预测公式进行了补充和修正。 ——修改了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工作基本要求的表述方法。 ——增加了典型建设项目分类预测及噪声控制措施、区域环评中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等章节。 ——删除了有关声源的监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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