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障废水治理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统一废水分类与编码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等工作及各类水体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涉及的废水分类需要,规定了废水类别及与之相对应的代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北京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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