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19480—2004《肉与肉制品术语》。 本标准与GB/T 19480—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删去了板油、网油、脏器和畜禽屠宰加工和肉加工等方面的术语; ——增加了里脊肉、五花肉、骨头产品和调制肉制品、肉灌肠等产品和发酵、二次杀菌等肉制品加工的术语; ——对红肉、腊肉、中国火腿、培根、酱卤制品、天然肠衣等术语作了修改补充陈述; ——以肉所处的“状况”、“色泽”、“组成部分”和“加工部位”等划分,对有关词条进行编序。 本标准由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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