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5.8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006.1-1999《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18006.1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改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范围由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改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不适用于一次性纸餐具、纸杯、木筷子、竹筷子等非热塑性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 ——修改了分类办法; ——修改了对原料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感官指标内容,如异嗅等; ——使用性能检验上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样品的检验数量; ——修改了降解性能要求适用范围、检验方法和技术指标; ——增加了对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淀粉含量的要求; ——增加了对标识可微波炉使用的一次性餐饮具的微波炉使用性能及其检验方法; ——补充了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和其他一次性餐饮具卫生理化指标; ——增加了附录A; ——降解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采用GB/T20197-2006规定,不再采用GB/T18006.2-1999; ——修改了检验规则。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云宣、陈家琪、陈倩。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8006.1-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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