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10《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包括以下部分: ——第1部分:试验通则; ——第2部分:三组分纤维混合物; ——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第4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次氯酸盐法); ——第5部分:粘胶纤维、铜氨纤维或莫代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锌酸钠法); ——第6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第7部分:聚酰胺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甲酸法); ——第8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第9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的混合物(苯甲醇法); ——第10部分:三醋酯纤维或聚乳酸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氯甲烷法); ——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第13部分:某些含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硫化碳/丙酮法); ——第14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含氯纤维的混合物(冰乙酸法); ——第15部分:黄麻与某些动物纤维的混合物(含氮量法); ——第16部分:聚丙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苯法); ——第17部分:含氯纤维(氯乙烯均聚物)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8部分:蚕丝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9部分:纤维素纤维与石棉的混合物(加热法); ——第20部分: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法); ——第21部分:含氯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弹性纤维、醋酯纤维、三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环己酮法); ——第22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亚麻、苎麻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第23部分:聚乙烯纤维与聚丙烯纤维的混合物(环己酮法); ——第24部分:聚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苯酚四氯乙烷法); ——第101部分:大豆蛋白复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本部分为GB/T 2910的第11部分。 GB/T 2910-1997由以下标准代替:GB/T 2910.1,GB/T 2910.3,GB/T 2910.4,GB/T 2910.6,GB/T 2910.7,GB/T 2910.8,GB/T 2910.9,GB/T 2910.10,GB/T 2910.11,GB/T 2910.12,GB/T 2910.13,GB/T 2910.14,GB/T 2910.15,GB/T 2910.16,GB/T 2910.17,GB/T 2910.18,GB/T 2910.19和GB/T 2910.22。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1833-11:2006《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本部分与ISO 1833-11:2006相比有如下编辑性修改: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由我国标准替代了国际标准;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部分代替GB/T 2910 1997《纺织品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中的第12章。本部分与GB/T 2910-1997的第12章相比有如下差异: ——改变了硫酸的配制方法。 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纺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 209/SC 1)归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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