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FZ/T 21002--1995《国产细羊毛及其改良毛洗净毛》。 本标准结合国内使用情况,作了如下修改: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版的第2章); ——修改了洗净毛的分档、分级(1995版的4.1.1;本版的4.1); ——修改了洗净毛技术条件表的格式(1995版的4.2;本版的4.3); ——修改了洗净毛技术条件表中洗净毛品种的名词术语(1995版的4.2;本版的4.3); ——增加了洗净毛的采样(本版的第5章); ——修改了洗净毛的试验方法(1995版的第5章;本版的第6章); ——修改了公量计算公式中的部分名词术语(1995版的6.2;本版的7.2); ——修改了包装过程中应防止混入洗净毛的纤维的种类(1995版的7.1;本版的8.1); ——增加了“标准中的某些项目,如供需双方另有要求可按合约规定执行”的条文(本版的9.2)。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纺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诸亦成、曹宪华、陈思唯、苏琼。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J 468--1981,FZ/T 21002--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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