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FZ/T 33005—1998《亚麻棉混纺本色布》。 本标准与FZ/T 33005—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范围由原来的亚麻纤维混纺比例规定在50%及以上改为亚麻纤维含量不作最低限定; ——增加了纤维含量指标的考核; ——成品的等级由原优、一、二、三等品改为优、一、合格品; ——断裂强力指标根据使用要求修改为最低值; ——对幅宽偏差率一等品和合格品的上差不作限定; ——将外观疵点归为明显疵点和其他疵点并对具体疵点分别进行说明及评分; ——增加了附录A(资料性附录)“各类布面疵点的具体内容”和附录B(资料性附录)“疵点名称的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麻纺织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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