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FZ/T 94046—1999《喷气织机用钢筘》。 本标准与FZ/T 94046—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将原标准名称“喷气织机用钢筘”修改为现名称; b)将术语“钢筘号”修改为“筘号”,“钢筘连边宽度”修改为“筘总宽”,“钢筘有效宽度”修改为“有效筘宽”,“钢筘全高”修改为“筘总高”,“筘齿节距”修改为“筘齿距”,“空间率”修改为“空隙率”;删去“气流槽高度”、“气流槽深度”、“气流槽角度”、“气流槽宽度”术语和定义,增加“筘内高”、“半圆条”术语和定义; c)删去“产品分类”一章; d)将“技术要求”修改为“要求”并进行了内容调整(1999年版的第5章;本版的第4章); e)调整了“试验方法”(1999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5章); f)修改完善了“检验规则”(1999年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6章); g)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修改为“包装、标志、储存”并进行完善(1999年版的第8章;本版的第7章); h)删去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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