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FZ/T 73009--1997《羊绒针织品》的修订,与FZ/T 73009--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技术要求中增加产品安全性要求(本版的3.1); ——产品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二等品,取消三等品(1997版的3.2,本版的3.2); ——纤维含量允差改为按FZ/T 01053标准执行(1997版的3.3,本版的3.3.2); ——增加羊绒纤维平均细度考核指标(1997版的3.3,本版的3.3.2); ——顶破强度中增加精梳高支产品考核指标(1997版的3.3,本版的3.3.2); ——将松弛收缩改为松弛尺寸变化率(1997版的3.3,本版的3.3.2); ——将单件重量偏差率改为按供需双方合约规定(1997版的3.3,本版的3.3.2); ——调高部分色牢度考核指标,增加耐干洗色牢度(1997版的3.4,本版的3.3.3); ——起球翻转次数改为:精梳产品10 800 r,粗梳产品7 200 r(1997版的4.6,本版的4.1.5); ——更改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法(1997版的4.1,本版的5.1); ——取消原附录A、附录B、附录C; ——增加附录A。 本标准的优等品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一等品相当于国际一般水平。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纺织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毛纺织科学研究所检验中心、天祥(天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雪莲毛纺服装集团公司、浙江省羊毛衫质量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立荣、陈继红、邵志京、茅明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Z/T 73009--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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