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5. 1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YC 170—2002((烟用接装纸原纸》。 本标准与YC 170一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调整和增加了部分引用文件; ——以“荧光亮度(荧光白度)”代替“荧光性物质”,“褪色浸泡时间”代替“褪色”,并增加了技术指标和测定方法; ——调整了全幅定量差、不透明度、交货水分、色差、平滑度、接头、交收检验抽样方案、检验项目及判定复验规则、包装、标识等技术指标和要求; ——将“抽样”单列一章,明确了具体抽样要求,补充了产品分类,修改了抗张强度的检测方法和判定复检规则。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用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温州立可达包装有限公司、浙江龙游塔恩水松纸有限公司、云南玉溪水松纸厂、山东潍坊华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黎、韩云辉、刘海宁、刘锋、孙文梁、张勃、唐纲岭、吕亚仙、戴家红、牛文兴、赵国奎、任忠睦、何艳明、李劲松。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C 17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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