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FZ/T 94026—1995《轻型初捻机、轻型复捻机》。 本标准与FZ/T 94026—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原标准制定时没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引用,目前这类标准已形成较完善的体系,直接引用它们制定行标,便于标准的实施。 ——为了适应现今的市场运作的需要,全面修改原标准的第3章“技术要求”,删除了过于细化的条款(见第4章)。 ——删除原标准3.1.2中b的内容(见4.1.2)。 ——简化了3.2的内容。 ——原标准3.3.4改为现标准“4.3.4锭子的质量应符合FZ/T 92052、FZ/T 92053的规定。” ——原标准3.3.5改为现标准“4.3.5钢领的质量应符合FZ/T 92015的规定。” ——原标准3.6“噪声”规定的“空车运转时整机噪声发射声压级≤85 dB(A)。”改为“噪声:空车运转时整机噪声发射声压级≤83 dB(A)”(见4.6.1)。 ——增加“4.6.2 运转部分的防护罩壳安全可靠。” ——增加“4.6.3 开启车头门时停车正确可靠。” ——由于现今的试验方法和抽样规则目前已形成完整的标准体系,修订时不采用直接把具体内容纳入标准的方法,而采取用相关标准号或标准条款与简介各种试验方法特性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使用者根据需要和条件合理选用,并按GB/T l.1对第4章内容作了编辑性修改。 ——根据GB/T 1.1对标准条款及格式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