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为YS/T 226的第11部分。 本部分代替YS/T 226.12—1994《硒中铅量的测定示波极谱法》。与YS/T 226.12—1994相比,本部分主要有如下变化: ——分析方法由示波极谱法改变为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补充了质量保证和控制条款; ——增加了重复性,将允许差改为再现性。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发志、于乾勇、石晶晶、吕庆成、李希凯、林秀英、刘红、高燕。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121—1980: ——YS/T 226.12—1 994。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