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第4.2.1、第5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德国工业标准DIN 51522—1998《热传导液性能和试验要求》(英文版)。本标准与DIN 51522—1998的结构差异参见附录A。 本标准与DIN 51522—1998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表1有机热载体产品分类; ——规定了热稳定性指标值; ——规定了自燃点指标值; ——规定了残炭指标值; ——增加了水溶性酸碱指标; ——酸值指标由“不大于0.2 mg KOH/g”修改为“不大于0.05 mg/g(以KOH计)”; ——氯含量由“不大于0.01%”修改为“不大于20 mg/kg”; ——开式系统使用的产品增加热氧化安定性指标; ——增加了附录D,以助于对本标准的理解。 本标准的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SAC/TC 280)。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0/SC 1)归口。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