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为GB/T 13917的第7部分。 本部分代替GB 13917.7—1992《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蜚蠊毒饵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GB/T 17322.8—1998《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的室内药效评价毒饵》。 本部分与GB 13917.7—1992及GB/T 17322.8—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 13917.7—1992及GB/T 17322.8—1998进行了合并,使方法与评价在同一标准内得以体现,应用更加便利; ——根据GB/T l9378--2003将蜚蠊毒饵、毒饵统一修改为:饵剂; ——关于标准试虫的规定修订为:采用实验室饲养的敏感品系标准试虫; ——修改并明确了供试昆虫的龄期; ——供试昆虫增加了蝇和蚂蚁; ——增加了饵剂防治蚂蚁、蝇的试验方法; ——合并适口性试验与药效试验; ——规范了标准中的表述方式; ——增加了对试验结果和试验报告编写的具体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归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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