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JB/T6450--1992((YCTD系列电磁调速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100~315)》。 本标准与IB/T 6450--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部分文件已修订,部分文件已作废,重新引用并修改相应参文; ——按GB 755—2000的规定,对部分条文作了修改; ——增加引用GB l4711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要求的内容; ——按GB/T l096--2003,表4中将键宽的极限偏差代号由“h9”改为“h8”; ——对条文的次序和内容做适当调整; ——取消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舍(SAC/TC2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科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调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西梧州万利达电机有限公司、桐乡三元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春雷、刘憬奇、李飞、叶叶、刘振豪、赵三元、徐全。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r 6450--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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