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JB/T 8699--1998《高压风机袋式除尘机组》。 本标准与JB/T 86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订后的标准就袋式除尘机组的命名、定义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对原有的技术要求进行了修改; ——将原标准的名称改为《袋式除尘机组(配高压风机)》,更为明晰,一目了然; ——修改了过期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保留了主要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补充了新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原标准中的定义,使概念更加准确和规范; ——对原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MIF/T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群、姚宇平、郦建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IB/T 8699—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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