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为GB/T6150的第16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6150.18-1985《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磺基水杨酸光度法测定铁量》。 本部分与GB/T6150.18-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了测定范围,由0.05%-5.o0%调整为0.05%-10.00%; ——比色管改为容量瓶; ——增加了重复性限条款。 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由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部分由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起草。 本部分由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赣州华兴钨制品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黎英、王林生、叶恩霞。 本部分主要验证人:许景光、肖福生、张倩、黄丽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6150.18-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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