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为YS/T 226的第4部分。 本部分代替YS/T 226.5—1994《硒中汞量的测定双硫腙一四氯化碳滴定比色法》。与Ys/T 226.5--1994相比,本部分主要有如下变化: ——对文本格式进行了修改; ——补充了质量保证和控制条款; ——增加了重复性限,将允许差改为再现性限。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英、刘红、高燕、董丽萍、朱玉强、戴凤英、孙红英。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114—1980: ——YS/T 226.5 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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