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为YS/T 226的第12部分。 本部分代替YS/T 226.15—1994《硒中硒量的测定硫代硫酸钠容量法》。与YS/T 226.15—1994相比,本部分主要有如下变化: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标定改为重铬酸钾滴定法。 ——取消样品沉淀分离过程,直接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于乾勇、张发志、詹剑桦、杨秀萍、林秀英、刘同行、刘红、高燕。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124 1980: ——YS/T 226.15—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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