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 货比三家
您现在的位置:快乐比价网 > 图书 > 人文社科 > 地方史志 > 商品详情

湖南省烟草志

分享到:
湖南省烟草志

最 低 价:¥158.40

定 价:¥198.00

作 者:湖南省烟草志编纂委员会 编

出 版 社:方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10-1

I S B N:9787802383760

  • 湖南省烟草志
  • 送货上门
  • 价格
    158.40元

    商品详情

    编辑推荐

    内容简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记述湖南省烟草行业的历史和现状,反映地方、行业、时代的特色。
    二、本志以烟草事业为主线,在因事命篇的同时,对与主线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了适当记述。
    三、本志力溯事物的发端,上限追溯至明末清初,下限截止时间为2003年。此后湖南省烟草行业有关重大事项在志文中也作一定的记述。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分别表述。
    四、本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为湖南省,文中出现“全省”字样而未注明者特指湖南省。
    五、本志采用篇、章、节、目结构,目以下设子目或分层次记述,共10篇,人物篇包括其中。以志为主,兼容述、记、图、表、传、录等体裁。各类图片部分置于卷首,有的穿插文中,力求图文并茂。
      六、本志条目编写以编年体为主,部分条目采用记事本末体。行文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和第三人称记叙,力求文风严谨、朴实、简洁、流畅、规范。同时遵循“事以类从、类为一志”和“横分门类、纵述始末”的原则编写。详记起始、变化和现状,体现行业特色;一般叙而不论,个别非议不可的,则力求画龙点睛,与史实记述融为一体;交叉事物非重复不可的,也力求详此略彼,详略互补。
      七、本志年代表述:1911年以前用历史纪年并括注公元纪年;1912~1949年9月称民国时期,其后使用公元纪年。本志采用了五年计划的时间概念,“一五”即第一个五年计划,时问为1953~1957年;“二五”为1958~1962年;“调整期”为1963~1965年;“三五”为1966~1970年;此后每五年为一时段,依此类推,至“五”为2001~2005年。
    八、本志使用的各种称谓,包括国名、人名、地名、官职、党派、社会团体、机构、企业、产品、牌号等,均按资料原文或沿用当时称谓,在容易引起歧义之处加注说明;产品牌号名称一般不加引号。一般不使用简称,如使用简称时凡单以“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市局(公司)”、“县局(公司)”称谓的,皆指相应各级烟草专卖局(公司)之组织机构;凡未注明20世纪但述及“50年代”、“90年代”等以“年代”为时区的,均指20世纪之年代。
    九、本志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沿用当时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般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少数计量单位如“亩”、“担”等沿用习惯用法;卷烟计量单位使用支、包、条、箱,凡未注明支数的箱或大箱均为50000支装,件或小箱为10000支装,包或盒(合)为20支装,条为10包即200支装。卷烟品名以注册商标为准。数字书写,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十、本志单独出现“烟”字指卷烟(如香烟、抽烟、吸烟、甲级烟、混合型烟等)和烟叶(如上等烟、复烤烟、储备烟等);“两烟”指烟叶和卷烟;“菸”字改用“烟”字,但在机构名称、书名和引用原文中予以保留。
    十一、本志有下列通用的情况:卷烟与香烟,雪茄与雪茄烟,吸烟与吃烟、抽烟等;清代和民国时期有的企业名称中烟与烟草通用,如“××烟公司”,均按原称呼使用。
    十二、本志资料来源于历史档案、报刊、著作和经严格考证核实的调查访问资料。人志资料除少数作注外,一般不注明出处。

    作者简介

    目录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篇 烟叶生产
    第二篇 烟草工业
    第三篇 烟草经营
    第四篇 烟草专卖
    第五篇 多元化发展
    第六篇 烟政管理
    第七篇 烟草科教
    第八篇 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九篇 烟草文化
    第十篇 人物
    附录
    后记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您的浏览历史

    loading 内容加载中,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