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朱佳木,中共党员,研究员,籍贯江苏南通。1946年6月出生于黑龙江佳木斯。197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1975年在国务院政治研究室理论组工作,后历任胡乔木秘书,陈云秘书(1982年2月起担任陈云办公室负责人),天津港务局生产副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室务委员兼秘书长、室务委员兼第四编研部主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兼中共党史出版社社长。2000年12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当代中国研究所党组书记、所长,兼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地方志协会会长、中国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史学会史学理论分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史学理论研究中心理事长,被聘为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的博士生导师。是中共十四大、十五大代表,政协全国委员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有《陈云年谱》(主编)、《老一代革命家论党史与党史研究》(主编)、《我所知道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专著)、《中国工业化与中国当代史》(论文集)。 |
| 增强全社会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促进地方志工作的持续发展 ——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的大会书面发言(二○○五年三月) 在全国性会议上的报告和讲话 总结经验,乘胜前进,开创新世纪方志工作的新局面 ——在第三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发挥协会作用,促进学科建设 ——在中国地方志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动地方志事业顺利发展 ——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三届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总结首轮修志经验,积极稳妥地做好第二轮修志工作 ——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三届四次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二○○六年三月二日) 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努力开创地方志作新局面 ——在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促进地方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在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贯彻落实第四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国地方志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上的讲话(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突出协会特点,加强学术活动 ——在中国地方志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二○○九年七月八日) 给地方和部门会议的致辞和信函 在工作调研时的讲话 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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