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职教师教育理论知识培训教程》:高职院校师资培训校本教材 |
| 马连华,研究员。1957年生于天津塘沽;1974年随知青“上山下乡”大潮到宁河县插队至1979年返城;1980年至1998年期间,先后完成了大学汉语言文学、经济管理以及研究生经济法专业的学习。曾担任中共塘沽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塘沽区广电局局长等职务,现任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院长。主持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子课题一项(获天津市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子课题一项。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教育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著有《学步集》、《柔性契合 动态优化教学模式》等专著。 |
| 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法规基础知识 第一讲 教育法的基础知识 1.1 教育法的含义与特点 1.1.1 教育法的含义 1.1.2 特点 1.2 教育法坚持的基本原则 1.2.1 平等性原则 1.2.2 公益性原则 1.2.3 终身性原则 1.3 教育法的体系 1.4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 1.4.1 教育权 1.4.2 公民的受教育权 1.4.3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关系是相互依托的关系 1.5 教育权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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