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周相强,男。汉族。1964年7月生,内蒙古宁城县人。法律人类学博士。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教授。贵州省省管专家,享受贵州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中共贵州民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贵州民族学院监察室主任。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书心主任。曾经挂职担任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0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4年7月,云南大学法律人类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代表性论文有:《清代黔东南新辟苗疆六厅地区的法律控制》,发表于《法学研究》(国家级权威期刊)2003年第6期;《黔东南雷山三村苗族习惯法的表现形式》,发表于《民族研究》(国家级权威期刊)2005年第3期:《台汪五村寨苗族习惯法中的结婚制度》,发表于《民族研究》(国家级权威期刊)2007年第2期。出版专著《黔东南雷山三村苗族习惯法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出版。合译并出版(原日文)《法人类学基础》,华夏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2月出版。 2006年5月获贵州省第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7年获第二届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近年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的课题主要是:200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研究”、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台江地区苗族民事习惯法田野调查”(已结题)、2005年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资金项目“黔西南册亨地区布依族习惯法田野调查”、2007年贵州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条件特助经费项目“镇宁扁担山地区布依族习惯法研究”等。 |
|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西方法人类学研究的特征 第二节 西方法人类学研究史简介 第三节 西方的研究对我国的启示 第二章 中国法人类学研究的历史及未来趋势 第一节 古典进化论学派对我国法学研究的影响 第二节 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法人类学的发展 第三节 未来中国的法人类学研究 第三章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概念探析 第一节 西方学术界关于习惯法的基本观点 第二节 我国学术界的观点 第三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含义 第四章 文化模式与少数民族习惯法规范 第一节 习惯法规范是文化模式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节 习惯法规范传承并发挥作用的原理 第三节 从文化模式角度审视村规民约 第五章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结构功能分析 第一节 结构功能主义思想的历史渊源 第二节 结构功能主义方法的运用 第六章 文化相对主义视角的少数民族习惯法 第一节 文化相对主义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价值 第三节 文化相对主义的相对性 第七章 少数民族习惯法田野调查 第一节 文化人类学田野工作的含义与地位 第二节 科学的田野调查方法的形成 第三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田野调查的准备与实施 第八章 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 第一节 法律多元 第二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 第三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对国家法的补充 第四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协调 第五节 国家法的渗入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变迁 第九章 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渊源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政治历史背景和主要调查经过 第二节 议榔立法 第三节 祖先流传下来的规范 第四节 村规民约 第五节 宗教禁忌 附录一:台江县反排寨当代苗族习惯法民族志 附录二:者述村布依族习惯法民族志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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