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身边的法律顾问:打官司要讲证据》:遇到纠纷不用怕法律顾问请回家 |
| 刘品新,男,壮族,1973年出生,湖北洪湖人。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中央民族大学,1995年)、诉讼法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1998年)、诉讼法学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硕士毕业后即留校任教至今,2007—2008年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访学。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兼任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鉴定人、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 |
| 基本法律知识问答篇 1.打官司的时候所说的“以事实为依据”指的是什么?和证据有什么关系? 2.什么是证据? 3.我想知道证据包括哪几种形式? 4.那法律对于各种具体形式的证据有什么特别规定吗?(一) 5.那法律对于各种具体形式的证据有什么特别规定吗?(二) 6.我担心证据在以后可能会取不到或者被对方破坏掉,怎么办? 7.如果我要向法院交证据的话,要在哪个时间段里把证据交给法院呢?这个时间段是怎么确定的?有多长? 8.如果这个时间段已经过了,我还想再交证据给法院,可不可以?有什么例外情况吗? 9.什么是举证期限过去以后仍然可以提交给法院的“新的证据”? 10.什么情况下我可以向法院申请把这个时间段延长? 11.在遇到具体案子的时候,我想知道基本上应该由谁来提供证据? 12.我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帮我找证据呢?我要怎么申请呢?我什么时候能申请? 13.法院对我请求它调取证据的申请不予准许该怎么办?法律对法院调取证据的行为有规定吗? 14.如果我想鉴定的话,应该在什么时候申请鉴定?申请鉴定的时候应注意些什么? …… 案例问答篇 系列案件之欠条中的证据陷阱 系列案件之劳动纠纷中的证据问题 系列案件之婚姻家庭纠纷的证据问题 系列案件之消费者维护权中的证据问题 系列案件之医疗纠纷中的证据问题 法律法规篇 附录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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