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徵明(1470-1559),初名璧,字徵明,后以字行,更字徵仲,别号衡山,自称衡山居士,长洲(今江苏吴县)人。正德(1506-0521)末,经巡抚李充嗣推荐,以岁贡生赴吏部参加考试,授翰林院待招。为官三年辞归,后被称为“文待诏”。 《行书自作诗卷》,纸本墨迹,行书,纵31.6厘米,横424厘米。现藏辽宁省博物馆。 明陶宗仪《书史会要》曰:“待诏小楷、行、草,深得智永笔法,大书仿涪翁尤佳,如风舞琼花,泉鸣竹涧。”而此卷书法使属于大行书。看他劲拔的感受。又,文徵明书写这一类自书诗文作品,多经意而精心为之,所谓“闲窗日课,乃尔端谨”同时作品不失洒脱灵秀,神理超妙而浑然天成,正是陶宗仪描述的那种境界。他取法宋元数大家而不为所囿,多自出机杼。他不像那些馆阁体书手,所作时时显露俗媚之态,而在苍莽、老辣中存规则,求精整,得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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