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献之(344—386年),字子敬,小字官奴,王羲之第七子,琅琊临沂人。曾任建武将军、吴兴太守、中书令,人称王大令。工书法,兼精诸体,于行草成就最高,相传王献之幼时学书,羲之从其身后掣其笔不得,曾发感叹:[此儿后当复有大名]。 《书议》评献之于行草之外,又创新体,[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无藉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 从存世的《鸭头丸帖》、《廿九日帖》、《中秋帖》、《送梨帖》、《地黄汤帖》等帖中,我们不难看出一种有别于王羲之的书风,体现潇洒的气度和非凡的才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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