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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悚大师斯蒂芬·金,借用笔名出版这本书的背后藏有什么玄机?畅销应归因于才华还是运气? 开启老金尘封三十余年的催泪之作,一窥其创作的秘密。 我记忆中的《布莱泽》不是那种经典的“黑色”小说,而是一部催人泪人的作品……它出自一个年轻人(我当时只有二十五岁)的笔下,而且这个年轻人相信自己的作品能流芳百世。 ——斯蒂芬·金 从《记忆》和《杜马岛》,你会看到作家是如何进行创作的,一个故事可以怎样凝炼,又可以怎样汪洋恣肆。究竟《杜马岛》是《记忆》的铺陈,还是《记忆》是《杜马岛》的浓缩,我觉得还真是难说。 ——查克·维利尔(与斯蒂芬·金合作多年的编辑) |
| 理查德·巴克曼是美国惊悚大师斯蒂芬·金使用的一个笔名。在斯蒂芬·金的写作生涯起步之初,出版商普遍认为一位作者每年只宜出一本新书,多了不易被市场接受。为了出版更多作品而又不至于让读者厌倦金这一“品牌”,斯蒂芬·金产生了用另一个名字发表作品的念头,他说服出版商采纳了他这一想法。 斯蒂芬·金曾经声明,他使用巴克曼这一笔名还有寻求自己在“斯蒂芬·金”这一名号之外价值的用心,同时也想看看自己的成就究竟应归因于才华还是运气。因此他在以巴克曼的名义出版新书时刻意避免在市场营销活动时露面,然而他还是没能弄清有关“是才华还是运气”的问题。巴克曼的某部作品首印售出两万八千册,但巴克曼其实就是斯蒂芬·金这一秘密揭开后,销量立即翻了十番。 |
| 《布莱泽》 乔治就在暗处。布莱泽看不到他,却能清清楚楚地听到他说话的声音。乔治说话的声音很大,有点粗哑。乔治说话向来像得了感冒一样。他小时候出过什么事,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是什么事,但他的喉结上有一块醒目的伤疤。 “不是那辆,你这笨蛋。那辆车上到处都贴满了不干胶广告。找一辆雪佛莱或者福特,深蓝色或者绿色的,开了不多不少两年。谁也不会记住这种车。千万别找贴了不干胶的那种车。” 布莱泽绕过那辆贴满不干胶的小车,继续向前走。他站在啤酒屋外面停车场的最远端,可即便站在这里他也能隐隐约约地听到贝司发出的嘭嘭声。这是星期六的晚上,里面人满为患。寒风刺骨。他搭便车进了城,已经在室外呆了四十分钟,两只耳朵早已失去了知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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