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3164-2007·代替JB/T 3164-1994):辊式板材矫正机 技术条件》代替JB/T 3164-1994《辊式板材矫正机技术条件》。本标准与JB/T 3164-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原有的大直径辊系部分重新进行了分档,对大直径工作辊及辊体表面淬火硬度进一步明确; ——删除了主要零件的加工形位公差,强调了部件装配及整机总装的精度。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冶金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一兵、高春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JB 3164-1982,JB/T 3164-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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