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8439-2008·代替 JB/T 8439-1996):使用于高海拔地区的高压交流电机防电晕技术要求》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由《高压电机使用于高海拔地区的防电晕技术要求》改为《使用于高海拔地区的高压交流电机防电晕技术要求》。——第1章“范围”,前版“本标准适用于工作海拔高度为1km以上至5km,额定工作电压6KV以上,绕组和铁心与环境大气相接触的电机”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工作海拔1000m以上至5000m、额定电压6kV及以上的绕组和铁心与环境大气相接触的交流电机”。——第1章“范围”,前版“有防电晕要求的3kV电机亦应参照使用”改为“有防电晕要求的其他交流电机亦可参照使用”。——第3章,前版“术语”改为“术语和定义”。——5.1“电晕的判定”,前版“采用在黑暗环境条件下的目力观察方法”改为“采用在黑暗环境条件下的目测,或其他更科学的方法判定”,以适应电晕观察方法不断进步。——删除前版的附录A,前版的附录B改为本标准的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高原电工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昆明电器科学研究所、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永济电机厂、昆明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南平电机厂、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大学、上海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琼芳、祁世发、郭晓玲、夏智峰、陈俊、陈思敏、田恩文、蒋兴良、郭晓敏、张德勤、董俊、谢国政。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JB/T 8439-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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