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9198-2008·代替 JB/T 9198-1999):盐浴硫氮碳共渗》与JB/T 9198-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规范并标出了封面的各种信息。调整并填充了“前言”中的相关要素。增加了相关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导语及正确写法。删除了原标准“3定义”中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同时对“无污染作业”的定义给予了补充(见3.2)。将原标准4.1.1内容改为“采用不锈钢坩埚的井式电炉或其他炉型”。 ——将原标准4.1.2内容改为“盐浴有效加热区内的温度控制精度应小于±10℃”。 ——将原标准4.1.3内容改为“硫氮碳共滲炉应配备抽风装置。添加再生盐时应启动抽风机,含有氨的气体应抽送到比地平面至少高5mm以上的排风口,经处理后排放”. ——删除“推荐的共滲工艺是实现无污染作业的盐浴硫氮碳共渗工艺”(见6.1上一行的内容)。 ——将“变形”均改为“畸变”(见本标准的7.5)。 ——重新规定了“包装、运输、贮存及标志”的要求(见本标准第8章)。 ——重新规定了“安全与环保”的要求(见本标准第9章)。 ——将原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改为“附录A(规范性附录)”。 ——将原标准“附录B(提示性附录)”改为“附录B(资料性附录)”。 ——规范了“示例”的标准写法(见附录A); ——规范了表B.1及图B.1中的图号的写法、表头及图题的位置(见附录B); ——增加了相关条的内容(见附录B的B.4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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