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8491.5-2008·代替JB/T 8491.5-1996):机床零件热处理技术条件(第5部分:渗氮、氮碳共渗)》分为五个部分:第1部分:退火、正火、调质;第2部分:淬火、回火;第3部分:感应淬火、回火;第4部分:渗碳与碳氮共渗、淬火、回火;第5部分:渗氮、氮碳共渗。本部分为JB/T 8491的第5部分。 本部分代替JB/T 8491.5-1996《机床零件热处理技术条件渗氮、氮碳共渗》。 本部分与JB/T 8491.5-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规范并标出了封面的各种信息; ——调整并填充了“前言”中的相关要素; ——修改并合并了相关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同时对采标项目作了标记(见规范性引用文件); ——对“40Cr钢”的表面硬度由“450HV”调整为“500HV”(见表1); ——增加了“4.2渗氮表面硬度的一致性不应超过表2的规定。”; ——原4.2、4.3、4.4、4.5条均依次下移为4.3、4.4、4.5、4.6; ——增加了表题; ——“氮碳共渗零件的表面硬度按GB/T 4342规定的方法测量”改为“氮碳共渗零件的表面硬度采用0.49N~0.98N试验力测量”(见4.6); ——将原标准的“主要零件”改为“重要零件”,“非主要零件”改为“一般零件”(见第7章、第8章); ——将“变形”均改为“畸变”(见第9章、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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